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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13094:关于开展2013年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年08月04日 00:00 点击:[]

各部门、各院(系部):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广大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现就开展2013年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具有专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所有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

二、认定依据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育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项内涵说明》和《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解读》以及我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郑科院教〔2013〕13号),双师型教师必须在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相关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具有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没有取得相关专业非教师系列技术职称的,在职业技能方面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中连续一年或累计两年具有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指导学生企业实习或企业挂职锻炼);

2.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研究成果已被使用,效益良好;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使用,效果良好。

三、认定程序

1.符合双师型条件的教师填写《郑州科技学院双师型教师申报表》,由所在教学单位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

2.各教学单位向双师型教师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教务处)提交申报表及相关资质原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领导小组审议并提出认定意见;

4.学校公布双师型教师认定结果,为双师型教师颁发资格证书。

四、认定时间

(一)12月9(周一)-11日(周三),各申报单位将《郑州科技学院双师型教师申报表》及相关资质原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提交教务处师资科;

(二)12月12(周四)-13日(周五),双师型教师认定领导小组审议并提出认定意见;

(三)12月16日(周一),公布双师型教师认定结果。

附件:1.郑州科技学院双师型教师申报表.doc

2.uploa郑州科技学院双师型教师情况汇总表.doc

二○一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