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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13098:关于组织2013年度教师业务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4年08月04日 00:00 点击:[]

各院(系、部):

为加强教师考核工作,正确评价教师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为教师聘任和奖惩提供依据,现就2013年度教师业务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教师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三个结合”: 年度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群众考核与领导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内容和方式

(一)考核对象:全校自有教师和外聘教师

(二)考核内容: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德”主要考核教师的思想表现和师德修养;“能”主要考核教师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勤”主要考核教师的工作态度和劳动纪律;“绩”主要考核教师的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其中,师德表现和工作绩效是教师考核的重点。

(三)考核方式:以院(系部)考核为基础,采取“三评一审”方式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三评”即教师自评(定性评价)、学生评教(占总评分的15%)和院(系部)教师考核小组考评(占总评分的85%),“一审”即学校审定(定性评价)。

三、考核程序

1.教师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并作出自我评价,填写“2013年度教师业务考核登记表”(附件1);

2.院(系部)根据我校《学生评教实施办法》组织学生评教;

3.院(系部)教师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等级;

4.学校教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院(系部)教师考核结果;

5.学校教师考核领导小组将审定的教师考核结果反馈给院(系部),由院(系部)反馈各教师,并将“2013年度教师业务考核登记表”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四、考核标准及等级

(一)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率不能超过本教学单位参加考核的教师总数的15%。

(二)优秀等级考核标准

1. 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敬业爱生,严谨治学,服务社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完成教学工作安排,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院(系部)和学生评价较高;

3. 模范遵守劳动纪律,带头执行教学规范,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调课,无教学事故发生;

4. 改革意识强,积极参与“教学工程”项目建设,在学科建设、品牌(示范、特色、重点)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及教研、科研、教学组织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

5. 承担课程考核成绩成正态分布。

五、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教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教师考核工作;审定教师考核结果;研究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学校教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教师考核的组织管理工作。

2.院(系部)成立教师考核小组,组织实施教师考核工作; 对被考核教师作出结论意见,向学校教师考核领导小组汇报考核情况;反馈本院(系部)教师考核结果;受理本院(系部)教师对考核结果的复核申请。

六、考核要求

1. 本次考核为教师2013年度全年考核,将直接与本年度优秀教师评选挂钩。各院(系部)在具体考核时,要结合本年度两个学期的教师考核表现,综合认定年度考核结果。

2. 各院(系部)于本月28日之前将本通知附件(纸质和电子版)提交教务处。

七、有关说明

1.考虑到新老教师教学经验的差别,今年参加工作的新任教师单独排名(在附件2中注明),不参加总排名。

2. 外聘教师只进行定性考核,考核标准参照本通知有关标准执行。

附件:/1.郑州科技学院2013年度教师业务考核登记表.doc

2.郑州科技学院2013年度教师业务考核结果汇总表.doc

3.郑州科技学院2013年度外聘教师考核登记表.doc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