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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14057:关于规范教学进度表编写的通知
时间:2014年08月25日 00:00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教学进度表》是以课程为单位,对所授课程教学进度按一定学时编排的日程表,是教师实施教学的基本文件。为规范教学管理,积极迎接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现将本学期教学进度编写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写依据

1.以该门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学时分配要参照大纲要求执行,不允许凭主观臆断随意分配学时。

2.以校历周数为依据,要在校历安排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

3.以班级执行计划为依据,进度编写时要避开实习实训或个人指导实习实训等时间。

二、编写要求

1.要以两学时为单位编写教学进度。讲授、实验、上机要明确;内容要详实,明确章节名称及内容;习题作业要具体;教研室主任(组长)要签字。

2.个别班级在校历范围内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要根据班级课表在学期后面安排加课。

3.实验课不允许集中上,要在教学进度中体现实验课安排。

4.第5周国庆、班级实习实训或个人指导实习实训等不能编写进度。

5.一门课程由多名教师授课,要以教研室为单位,在组织任课教师集体研讨的基础上,由教研室编制《教学进度表》,统一教学进度。对于仅有一名教师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应由该教师编制《教学进度表》。

三、上交时间

1.《教学进度表》纸制稿,要一式三份,其中由任课教师、院(系、部)、教务处各保存一份。

2.《教学进度表》电子稿,院(系、部)要以专业班级为单位上交,不能以教研室、任课教师姓名命名。公共课的进度由所在部门统一发给授课单位教学助理。

3.老生班级教学进度表(含纸质稿和电子稿)于2014年9月12日(第2周星期五)前交教务处教务与质量管理科,新生教学进度表于2014年9月26日(第4周星期五)前交教务处教务与质量管理科。

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教学进度编写工作,教务处、督导办公室将对教师教学进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实际执行和进度编写偏差较大的将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附件:郑州科技学院教学进度表.doc

教务处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