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和《郑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手册》、《郑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专业质量标准》要求,我校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从2016年12月初开始到2017年5月全部结束。为了做好本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校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学副校长、各学院院长(系主任)、教务处长、督导负责人组成。
各院(系)成立院(系)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教学助理、各教研室主任(组长)组成。
二、时间安排
(一)选题 本学期第14—17周
1.第14周,前期准备
各院(系)成立领导小组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习《郑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手册》和《郑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专业质量标准》,报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统计毕业生人数并上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登记表(见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由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经学校批准的教师、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院(系、部)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不多于10人,各类别指导教师具体指导学生人数和指导资格以学校通知为准。外聘教师管理参照《关于加强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外聘指导教师管理的通知》要求执行(见附件2)。
2.第15—17周,拟定课题、审题、选题
拟定课题: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选择应紧密结合马寨经济开发区、郑州市地方或区域生产和社会实际,提倡真题真做,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培养目标的要求,有50%以上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题目不能过大、过空,也不能过小、过窄,难度要适当,工作量要合适,涉及的知识范围、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指导教师按指导学生人数不少于1:1.2的比例拟定课题,填写课题申报表(见附件3)。三年课题重复率不超过10%。各院(系)要拟定一定数量的校级重点课题和院(系)级重点课题。
审题:各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审核课题,不合格的课题要重新拟定,拟定后要上报毕业设计(论文)命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
选题:指导教师给学生做选题报告和讲解课题,学生选题最终应做到一人一题,不能出现一题多人现象,多人完成课题的要在选题名称后加子课题名称,选题结束后上报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5)。中途不允许教师和学生私自更改课题,如需更改课题需填写课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6)。
(二)开题 本学期第18周—下学期第1周
1.第18周,下达任务书
指导教师应在18周结束前下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见附件7),明确提出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主要参考资料等。
2.下学期第1周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文献综述纲要等。
指导教师应认真审阅开题报告(见附件8)、文献综述纲要等资料,开题报告内容要符合学校要求。开题报告通过后,学生方可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主体内容。
(三)做题 下学期第2—13周
指导教师采用面授等方式指导,并将指导计划报教研室备案;应保证每周不少于三次与学生面授指导,每周指导时间生均不少于1学时;指导内容及其它情况应如实填写《指导记录》。
学生要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应填写《郑州科技学院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及外出审批表》(见附件9),要保证实习调研单位和课题相近或一致。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
(四)结题与答辩 下学期第14—16周
1.第14周,成绩评阅
成绩评阅前学生要提交查重报告和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文科一般为论文和调研报告,工科一般为说明书和图纸(图纸、产品、软件)等。相似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