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教师评学工作定于第15-16周进行,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全体任课教师(包括兼职教师、外聘教师),在12月5日至12月18日期间认真进行对学生的评价。如有教师课程有误或末开设情况,请于11月24日下午反馈给教务管理科宗艳芳老师处,以免影响结果统计。
教师评学是学校一项重要的信息收集工作,将纳入到院(系、部)工作考核,及教师个人年终考核,请各院(系、部)务必精心组织,全体教师应严肃对待,认真操作,按时完成评学工作。
一、操作流程
1.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 218.28.221.198/、http://10.0.2.248登录界面。
2.输入用户名(用户名为教师工号)和密码,并在“请选择”栏选“教师”,再按“登录”按钮即可登录。
3.登录系统后,进入【教学资料维护】→【教师对班级评价】菜单。
4.对相应的班级进行对应项的评价。在教学评价时需要每评价一个班保存一次,每门课程评价完后提交一次,一旦提交将无法更改。
二、教师评学要求及结果分析
1.未参加评学工作的教师学期末不能评为优秀,并将未评教教师名单进行公布。
2.教师应对所任教的所有班级进行评价,思政部、基础部、体育部教师评价班级不少于所带班级总量的1/6。
3.院(系)应对本单位教师评学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教师评学质量分析报告,作为改进教学管理和加强学风建设的依据。院(系)于12月23日前将电子稿和纸质稿上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质量分析报告内容包括:组织情况、评学结果、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未进行评学的教师名单(见附件)等方面,院(系)应客观分析问题,注意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后期应有取得效果的材料与之对应。
质量分析报告字体要求:
标题为: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院(系)教师评学质量分析报告
标题字号:标题2号黑体
正文:小3号仿宋,行距28磅
正文一级标题:3号黑体
二级标题:内文中的3号楷体,
三级标题:小3号仿宋,加黑
4.学校将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教师评学质量分析报告,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参考。
各院(系、部)应高度重视教师评学工作,做好本部门教师(含专、兼职及外聘教师)评学的宣传工作,尤其要使外聘教师熟悉教师评学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师评学工作。
附件:未进行评学的教师名单.doc
教务处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