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自考助学本科教学安排,2013年上半年第四批自考助学本科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专业论文答辩工作定于2013年4月举行,为了做好本次论文答辩工作,方便考生及早做好答辩准备工作,现将本次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专业答辩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4月14日 上午8:00——11:50
地点:郑州科技学院一号教学楼(考生在答辩前根据一号教学楼一楼大厅公布“答辩分组公示”进行答辩)
二、答辩范围及要求
1.2011年上半年参加助考报名(我院第四批助学考生)并交过第二年助学费用的考生;
2.考生必须已接受指导老师论文撰写指导,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定稿;
3.考生报到时请带上“三证”(身份证,准考证,专科毕业证)原件,所有助学课程及统考课程通过的考生需上交专科毕业证,从而进行助学本科毕业证办理(符合毕业是考生本科毕业证将于本年度的8月底、9月初发放,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4.考生须在答辩前上交毕业论文手写稿,否则最终不给于答辩成绩。
三、答辩注意事项
1.答辩前所有考生必须入场等候,统一听取答辩老师讲解答辩须知。
2.所有考生务必自备论文定稿,在答辩时回答答辩老师的提问。
3.答辩时间一般为5-10分钟,答辩顺序由答辩老师当场确定。
4.答辩一般程序:考生先用3-5分钟的时间阐述论文标题及选择该论题的原因,并介绍论文的结构、主要观点、写作体会;答辩委员对论文进行评议并提问,考生当场回答。
5.论文答辩成绩当场不予公布。
四、其他事项
1.已接受指导老师论文指导但不能参加此次论文答辩的考生,必须向指导老师说明情况并向学校教务处提出推迟答辩的书面申请材料,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参加下次答辩。考生不得再次更换论文题目。无故放弃答辩的在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答辩。
2.请各位考生答辩过后登陆“河南省自考助学专业管理系统”和“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校对个人信息,如信息有误者需将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及信息纠正申请于5月15日前上交教务处杨老师处(实验中心316室),过期不提交申请者后果自负。
3.个别统考课程还未通过的考生,请于每年上半年2月25日至3月7日、下半年8月25日至9月7日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考;个别助考课程未通过的考生学院将免费报考,考试时间为每年的6月初和12月初,请考生于每年5月底、11月底登陆“河南省自考助学专业管理系统”查看自己的考试通知单。(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基本不变动)
4.所有课程已经通过的考生,在本次答辩前需上交专科毕业证(经贸学院的考生将专科毕业证上交给2号教学楼308室刘永青老师,工商学院的考生将专科毕业证上交给1号教学楼208室胡培老师, 10级学生的专科毕业证有学院统一协调),过期不上交专科毕业证者将无法向省招办申请办理助学本科毕业证,其后果自负。
5.住宿情况
考生食宿自行解决,校内及周边均有住宿地点,请考生答辩前一天根据自身情况予以选择。
郑州科技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