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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14037:郑州科技学院关于2014届本科生毕业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年08月05日 00:00 点击:[]

各院(系):

按照10级本科教学计划安排,我校2014届本科毕业答辩工作即将于本学期第15周、16周进行,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使毕业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届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毕业答辩的组织实施,各院(系)须成立答辩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一般为5人以上,均为中级以上职称,其中副高以上人数不得少于3人,委员会主任由本院(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长担任。

答辩评审委员会职责为:组织实施答辩,评定答辩成绩,及时研究处理答辩中出现的问题,答辩结束时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根据参加答辩学生人数多少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组,每个答辩组成员人数一般为4人以上(含秘书),组长应为本院(系)答辩委员会成员,指导教师不参加本组学生答辩。

各院(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及答辩委员会(组)组成人员和答辩时间、地点于2014年5月27日前报教务处,并于答辩前在本院(系)公布。

二、时间安排

1.阶段时间

我校2014届本科毕业生答辩分三个阶段,即分组答辩、院(系)级答辩、校级答辩。具体时间为:分组答辩:5月28日至5月29日;院(系)级答辩:5月30日;校级答辩:6月3日至6月6日。

2.优秀答辩

拟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参加院(系)级答辩后最终确定成绩;参加校优答辩的学生必须从参加院(系)级答辩中推荐,并于6月3日前将参加校优答辩的学生名单及课题名称报教务处,人数比例为2%左右。

三、工作程序

1.答辩资格审查及评阅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应及时送交指定教师评阅,并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具体如下:

(1)指导教师评阅,并填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意见书》写出评阅意见及资格审查意见,给出成绩。

(2)评阅教师评阅,并填报《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意见书》,写出评阅意见,给出成绩。

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应严格遵照评审标准,客观认定成绩;评语应注意全面、准确、具体,避免“千篇一律”;注意把握优良成绩的比例,一般优秀率应控制在20%以内,良好率控制在40%以内。

教师评阅和资格审查工作应在答辩前完成,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若没有查重就不能交给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阅,不得参加答辩和最后的成绩评定。

2.答辩实施

(1)毕业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每位学生自述10分钟左右,提问及答辩15分钟左右。

(2)答辩时首先检查以下材料是否齐备: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

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报告,答辩资格审查表;

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论文、设计说明书、作品、图纸等)。

(3)每个答辩组应安排秘书一名,负责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和本答辩组考勤,答辩完毕后上交答辩委员会。

(4)答辩结束时,答辩委员会(组)要对每位学生写出评语并评定成绩。

四、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优秀比例不超过20%,良好比例不超过40%。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由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教师成绩和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指导教师成绩占30%,评阅教师成绩占30%,答辩成绩占40%。

五、工作总结及材料归档

1. 工作总结

各院(系)答辩委员会(组)在毕业答辩结束后,应及时认真总结研究,汇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报告表》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览表》。

2. 材料归档

毕业答辩结束后,应及时将每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分别完整归档,在各院(系)教学档案室分专业按学号顺序码放保存,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学校统一作为教学档案保存。

毕业设计(论文)应归档的材料为: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论文、设计说明书、作品、图纸等);

(3)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

(4)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5)指导教师意见书;

(6)评阅教师意见书;

(7)答辩资格审查表;

(8)答辩评分表;

(9)查重检测报告

教务处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