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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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1408:8: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展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年12月04日 00:00 点击:[]

各院(系、部):

为加强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教学工作现状,充分发挥教学检查的监测、引导、鉴别和促进作用,按照教学工作进程,结合本学期工作实际,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于十四周至十五周进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依据教学规范要求,对开学以来学校全面教学工作进行阶段性测评与总结,其目的在于深入掌握教学工作动态,评价当前教学质量,并采取相应措施更好地改进教学工作。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是对教学活动实施有效管理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对进一步健全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和质量监控制度,保障良好的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组织与实施

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由督导办、教务处、实验中心、校企办、各院(系、部)共同组织实施。学校成立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校及院(系、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组长:周文玉

副组长:刘亮军 黄东 魏山城 王自寻 朱娜

成 员:刘 军 申时磊 杨杰慧 靳 彩 司运善 高海晨 刘本海 陈传举 高向阳 贾炳兴 柴建设 张志庄 任长见 陈志伟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检查组

执行组长由督导办成员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实验中心、校企办部分同志及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特殊情况可选聘院系督导人员)担任(12月5日上报检查人员名单)。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

采取院(系、部)自查和互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1.院(系、部)自查时间:第十四、十五周

2.学校统一检查时间:第十六周

四、检查内容

1.试卷、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实践教学检查评估反馈问题落实情况及整改措施。

2.师资队伍建设

主要考察院(系、部)师资是否满足评估要求、外聘教师授课情况、自有教师培养、教师业务档案建设及上学期考评靠后教师改进情况等。

3.教风建设

主要考察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重点检查任务通知书、教学进度表、大纲、教案、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等过程材料。

4.学风状况

检查当天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及听课状态。

5.实践教学环节

实验教学进度是否正常、有无实验实训大纲和实验实训指导书、实验实训报告批改情况等;创新实验室利用情况和项目申报情况。重点检查上学期及本学期材料

6.校企合作开展情况

重点检查上学期及本学期校企合作过程材料,包括计划、大纲、指导书、报告、实习总结、实习成绩单等等。

7.院(系、部)领导及任课教师听课制度执行情况(抽查听课记录)

8.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会议记录、研讨活动记录等)

9.院(系、部)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检查院(系、部)上学期及本学期教学督导开展工作的过程材料

10.教学资料室(含教师档案)和图书资料室建设情况

1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准备情况及工作思路

12.本学期期末考试命题情况

13.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整改措施

思政部、基础部、外语系、体育系、音乐系参照以上标准执行。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和试卷整改情况。

五、检查办法与程序

1.各院(系、部)要成立以院(系、部)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教学工作自查小组,按部门工作实际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本次自查报告要求问题及整改措施不少于总体内容的四分之一。

2.学校以督导办、教务处、实验中心、校企办、各教学单位教学助理(教学秘书或督导组成员)等为主组成学校检查小组,全面开展检查工作。部分材料将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

3.为保证检查工作的质量,各部门检查时间为半天。

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

(1)听取院(系、部)作自查整改工作汇报(20分钟)。

(2)检查院(系、部)教学资料室、分工查阅有关教学资料。(30分钟)

(3)召开学生、班主任、任课教师座谈会。(30分钟)

(4)收取自查报告、汇总打分,形成反馈意见。(15分钟)

(5)向院(系、部)领导班子反馈意见。(20分钟)

六、检查要求

1.各院(系、部)要按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工作,通过专题研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教学和学生学习现状,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有效措施,真正把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各院(系、部)要注重检查的实效并按照检查内容配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3.自查工作结束后,自查报告电子稿和纸质稿均要上交。自查报告(根据检查内容书写)包括:本部门基本情况、取得成绩、存在不足、整改措施或意见等。

自查报告字体要求:

标题为: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院(系、部)期中教学质量检查自查报告

标题字号:标题2号黑体

正文:小3号仿宋,行距28磅

正文标题:3号黑体

二级标题:内文中的3号楷体,

三级标题:小3号仿宋,加黑

4.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院(系、部)提前将用于检查的有关教学资料准备到位并集中摆放教学资料室,方便检查小组进行查阅工作。对于没有材料的一律按本项不合格处理。

5.检查组检查院(系、部)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检查时间如与学校其它重大活动有冲突,另行通知。

七、检查结果及反馈:

1.检查结束后,检查组组长将对各院(系、部)教学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帮助院(系、部)改进教学和管理工作。

2.对存在共性问题,由校检查小组向学校领导汇报并予以协调解决。

3.向全校发布检查工作简报。

4.本次检查结果作为学校12月份考核各院(系、部)教学、教师、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督导办 教务处 实验实训中心 校企办

二○一四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