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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16006:关于开展第二批校级特色专业评审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年03月07日 00:00 点击:[]

关于开展第二批校级特色专业评审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郑州科技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院教【2010】35号)、《郑州科技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院教【2013】7号)和学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就第二批校级特色专业评审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3年立项建设的第二批校级特色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视觉传达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

二、验收内容

1.专业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的实现情况;

2.专业建设进展、主要措施和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创新特色做法;

3.专业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推广效应;

4.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结项验收方式和要求

1.对照特色专业立项申报书和《郑州科技学院特色专业验收标准》(附件1)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填写《郑州科技学院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结项书》(附件2),并提供佐证材料。

2.学校组织专家结合建设任务书审阅结项书并给予评议。

四、结项验收结果

学校根据项目检查情况,对结项验收项目按 “通过”、 “不予通过”提出结项验收结论。对未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责令项目组限期整改,整改仍未达标的,将取消校级建设项目称号并终止经费使用。

五、时间安排

1.2016年3月25日前,各学院自查并报送项目结项书一式三份(含电子稿);

2.2016年4月专家组审阅评议并反馈意见。

六、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结项验收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经验和不足,充分发挥质量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项目结项书应真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数据要求准确,文字材料尽量简明扼要。

3.对部分验收优秀的项目成果,要加大宣传展示、成果推介、应用推广等力度。

附件1:郑州科技学院特色专业验收标准

附件2:郑州科技学院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结项书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

附件:关于开展第二批校级特色专业评审验收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