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教务通知2016019:关于开展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年04月05日 00:00 点击:[]

关于开展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郑州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本科生毕业论文查重检测实施办法的通知》(郑科院教〔2016〕5号)和《郑州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本科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郑科院教〔2016〕6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引导学生诚信自律,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设计(论文)抄袭行为,经研究决定对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继续开展查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系统

学校采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大学生版”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检测。

二、检测范围

2016届所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三、检测时间

根据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院(系)应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前完成检测工作,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9日—2016年5月15日。

三、具体要求

1.院(系)可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规定本部门统一检测时间,并提供一次免费检测机会,按照《郑州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本科生毕业论文查重检测实施办法的通知》(郑科院教〔2016〕5号)相关规定进行结果认定及处理。

2.学生可在统一检测前自行检测,检测结果供个人参考但不作为院(系)认定依据。院(系)统一检测后重复率在30%—70%的,修改后将加盖图书馆公章的二次检测结果上交院(系),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视为自动放弃答辩。

3.院(系)应在5月18日前将本部门检测结果汇总并上交教务处(见附件1)。

4.院(系)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重复率应不超过15%。

院(系)应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学校对认定作假论文将按照《郑州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本科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郑科院教〔2016〕6号)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4月5日

附件: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结果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