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验收工作的通知》(教高办〔2019〕391号)要求,现就做好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基层教学组织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 考核验收2017年度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附件3);
2. 复核验收2018年备案合格的省级基层教学组织(附件3)。
二、验收方式
10-11月,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省厅将派出专家组通过查看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和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进行验收,重点考察基层教学组织的经费投入及使用效益,有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教学组织、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教学发展等工作情况。
三、材料准备
1.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根据立项建设任务书目标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填报《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自查表》(见附件4)一式两份(含 电子版),于 10月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师资科。
2.合格基层教学组织。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及《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准备相应的支撑材料。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2.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试行)
3.郑州科技学院2017年度河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及2018年度河南省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名单
4.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自查表
教务处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