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期末考试共涉及8个院系,68科,364场次。为了保证此次期末考试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考场巡视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巡视领导机构
本次期末考试考场巡视工作由教务处、督导团共同进行,成立三级巡视工作领导小组。
1、教务处巡视组由刘亮军处长担任组长,教务处其他人员为组员,下设两个巡视小组分别对东西两个校区进行巡视。
2、督导团巡视组由牛忠霞教授任组长,杨绪华教授任副组长,督导团成员为组员,根据教务处下发的考场安排,分工进行巡视。
3、系部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教学助理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对本系部进行巡视。
二、巡视时间、地点
根据考场安排巡视时间从12月11日开始直至考试结束。
综合教学楼(机械系 艺术系 计算机系)、电教西楼(土建系)、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3号楼(工商系 经贸系、电子系)
三、巡视原则
根据教务处下发的考场分布,巡视组每巡视一个系部,对该系部在在《巡视记录表》上打分、记录。考试结束,由巡视组长对本次期末考试巡视工作进行汇总,对考试系部进行排名。
四、巡视组发放物品
考场分布表、巡视工作记录单、巡视证。
要如实填写《巡视工作记录单》,打分要客观、公正,每场巡视结束,本组成员要签字确认。考试结束,负责人要将所有物品上教务处。
教务科研处
2010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