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现需进一步规范调、停(补)课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理论课程调、停(补)课申请
1.调、停(补)课申请
(1)申请方式: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点击“主控”---“教学安排”---“申请调课”。
(2)填写要求:周次务必填写正确。在选择调、停(补)课原因时,一定要如实填写,选择“其它”、“因私调课”的,学院要重点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准。
(3)申请“补课”的前提是已做过“停课”处理,否则无法申请。
2.临时补课申请
(1)申请方式:如有特殊原因需临时补课且无法在“教学安排”--“申请调课”中操作的,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点击“主控”---“教学安排”---“提交教室预约申请”。
(2)填写要求:在“活动名称”中填写课程名称,在“活动内容”中填写班级名称及补课原因,否则不予批准。
二、实践课程调、停(补)课申请
实验课及机房课程调、停(补)课的直接与实践中心相关负责老师联系,教务处不予审批。
三、其它注意事项
1.任课教师按照学院(部)审批时间提前申请。因突发性事件或学校(学院)临时安排重要活动(各项活动原则上不得占用上课时间)不能按时上课,须由教师所在学院(部)将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并补办调、停课手续(紧急情况可由教科办主任代填)。
2.各院(部)副院长(教学助理)须在每周三09:00之前审批完毕,教务处周三上午09:00--11:00进行审批。
3.调、停(补)课影响教学秩序和课程教学安排,开课院(部)务必严格审批,同时控制调、停(补)课次数。
4.所有调、停(补)课须在教务管理系统申请,杜绝在本学院管辖多媒体教室随意调课、停课、补课。凡发现教师未按照课表执行的(办理手续除外),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处理。
5.教务处每周公布各学院(部)调、停(补)课情况,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6.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各学院(部)1-3周调课情况统计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