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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13064:关于我校第四批自考助学本科考生领取专、本科毕业证的通知
时间:2014年08月04日 00:00 点击:[]

各位第四批助学本科考生:

我校第四批自考助学本科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建筑工程、计算机及应用、机电一体化、软件工程、电子工程、汽车检测与维修、艺术设计专业的本科毕业证办理手续已经结束,现将领取毕业证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3年9月11日—9月18日(周六、日不上班)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领取地点

1、会计专业毕业证领取地点为学院二号教学楼408室,负责人王小莉老师,办公室电话为0371—67899889;

2、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毕业证领取地点为学院一号教学楼208室,负责人胡培老师,办公室电话为0371—67899871;

3、建筑工程专业毕业证领取地点为学院四号教学楼202室,负责人龙俊红老师,办公室电话为0371—67899784;

4、计算机及应用、软件工程、电子工程(专科通信专业的学生)专业毕业证领取地点为学院科教中心(西楼)326室,负责人范璐达老师,办公室电话为0371—67899709;

5、电气工程学院(原电子工程系)机电一体化和电子工程专业毕业证领取地点为学院三号教学楼二楼西办公室,负责人孔波,办公室电话为0371—67899991。

6、艺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毕业证领取地点为学院综合教学楼北楼四楼东办公室,负责人叶成,办公室电话为0371—67899771。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2、毕业证原则上必须本人领取,不能代领。本人确实无法前来领取需请人代领的,需本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且本人需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委托书及签名、填写手机号码(格式如附件),代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并在委托书背面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名、填写手机号码。毕业证代领出现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及代领人负责。

/附:毕业证代领委托书(必须手写并签名、签署日期,背面附代领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必须在委托书背面,同一页纸).doc

/附:2013年6月助学本科毕业证办理明细表.XLS

特此通知,请各考生相互转告并按时办理。

郑州科技学院

教务处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