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教学业绩,为教师的聘任、培训、奖惩等提供依据,根据我校教师考核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所有在本学期任教的专职教师和外聘教师。
二、考核内容
以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为考核基础,重点考核教师的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
三、考核方式
采用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通过“三评一审”方式组织进行。“三评”即教师自评、学生评教和院(系部)考评,“一审”即学校审定。
四、考核程序
1.教师自评。教师对学期个人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填写“郑州科技学院专职教师考核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所属院(系部)教师考核小组。
2.学生评教。各院(系部)组织当学期教师所授课班级的学生,通过网络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集体评议。
3.院(系部)考评。各院(系部)通过召开评议会等形式对教师当学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情况做出院(系部)评价。
4.院(系部)公示与上报。院(系部)根据对教师综合评价的得分确定评价等级,对考评为优秀的教师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结果予以认定,对有异议的复议后认定。院(系部)将最终考核结果汇总,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教务处师资科。
5.教师发展中心复核。教师发展中心复核院(系部)上报的教师考核结果,并将复核后的教师考核结果报送学校审定。
6.学校审定。学校主管领导审定、批准教师考核结论。
7.考核结果反馈。教务处将学校审定的教师考核结果反馈给各院(系部),并由各院(系部)将教师考核登记表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五、考核等级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率不能超过本部门参加考核的教师总数的15%。
2.考核等级标准:优秀(90分以上)、良好(89-80分)、基本合格(79-60)、不合格(60分以下)。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学校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校教师考核工作。
2.学校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师资科,具体负责教师考核的管理工作。
(二)各院(系部)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院(系部)成立相应的教师考核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教师考核工作。
七、考核时间及要求
1.教师自评、院(系部)考核与公示时间:6月4日-6月13日。
2.院(系部)上报考核材料时间:6月14日,上报材料包括:专职教师考核登记表;专职教师考核汇总表(含电子版);外聘教师考核汇总表(含电子版)。
3. 跨院(系部)教学的专职教师由所属院(系部)考核,但所属院(系部)应与教师任教院(系部)结合。
4.外聘教师由各院(系部)参照专职教师考核指标进行定性考核。
附件:/1.郑州科技学院专职教师考核指标体系.doc
/2.郑州科技学院专职教师考核登记表.doc
/3.郑州科技学院专职教师考核汇总表.doc
/4.郑州科技学院外聘教师考核登记表.doc
/5.郑州科技学院外聘教师考核汇总表.doc
二○一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