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合理安排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现就制定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教学执行计划的原则:
1.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程计划,开出所有课程,教学执行计划周学时一般控制在24-26学时。
2.各院(系、部)要与实验中心和校企办结合,制定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执行时间。有校外实习的院(系、部),请提前联系好单位,以便确定具体实习时间。
3.各院(系、部)要根据原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合理制定下学期各专业的开出课程,课程不能重复开设,注意课程先后顺序的安排。选修课开设时,各院(系、部)要严格把关,注意课程的衔接关系。对要开出选修课的院(系、部)要上报选修课申报表,具体见郑科院教〔2010〕32号关于公布选修课管理办法的通知。
4. 各院(系、部)在制定教学执行计划时,要利用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处进行审定,最后经主管院长审定下发执行。
5.教学执行计划如与人才培养方案不一致,需经教研室讨论,由院(系、部)审核,向教务处提交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调整。
二、时间安排:
各院(部)制定教学执行计划截止时间为5月8日(周三),教务管理系统权限开放时间至5月8日下午16:30。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