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保证教学执行计划有效落实,合理安排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就2015年上半年教学任务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单位
根据课程类别和开课单位归属,外语系、体育系、基础部和思政部负责安排公共课教学任务,其它院系负责安排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任务。
二、安排原则
1.坚持全校统筹,把自有教师与外聘教师教学任务、理论课与实践课教学任务、本科与其它学历层次教学任务结合起来,通盘考虑,统一安排。
2.自有教师和外聘教师要全部安排教学任务。承担本科理论课程教学任务的外聘教师应达到90%以上。
3.严格主讲资格,本科课程主讲教师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严禁助教承担本科核心课程教学任务。
4.合理控制班级授课规模。制图课、数学课、英语课、大学物理课、体育课和艺术专业课班级规模控制在60人左右;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课除外)、应用文写作课班级规模控制在120人左右;形势与政策课、军事理论课、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公共艺术课班级规模控制在180人左右,其它课程若采用多媒体教室授课的,班级规模应与多媒体教室规模基本一致。
5.分班集中实习实训的班级原则上不合班安排理论教学。
6.为便于安排课程表,凡涉及公共课合班的,外语系、体育系、基础部和思政部应主动与其它院系协商,英语、数学、物理课的合班班级要尽量统一。
三、教学工作量
(一)自有教师工作量
1.理论课程门数控制到两门以内。
2.承担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任务的青年教师基础工作量为周12学时(192),超出周14学时(224)的部分不予发放课酬;
3.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青年教师基础工作量为周13学时(208),超出周15学时(240)的部分不予发放课酬。
4.承担教学任务的校内退休教师和双肩挑青年教师工作量为周4学时。
(五)外聘教师工作量
1.外聘教师承担本科理论课教学工作的,可以不同时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必须同时承担本科理论课教学工作。
2.外聘教师承担的本科理论课教学任务控制到周2学时左右,指导本科毕业设计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6人。
五、时间要求
(一)2015年春季学期我院将正式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合理安排当学期的教学任务对迎评至关重要,希望各院(系部)要有大局意识,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二)12月24日-30日,在师资系统中安排教学任务;2015年1月1日-7日,在教务系统中安排教学任务。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