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教学检查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手段之一。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按照学校《关于开展教学检查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法
本次期初教学检查以各院(系、部)自查为主,以教务处、督导办抽查和常规教学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时间
各院(系、部)自查时间为8月31日—9月4日,学校检查时间为8月31日上午。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保障 各院(系)课表是否通知到位并正常执行、教材是否发放到位、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等教学设施及设备是否齐备并正常运行。
(二)教学秩序 各院(系)学生出勤情况、教师到课情况、课表执行情况、课堂秩序等。
(三)课堂教学 各院(系)班级课堂教学情况,任课教师的教学进度、教学课件、教案等准备情况。
(四)环境卫生 各院(系)教学区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
四、检查安排
第一组:武跃民 周景伟
检查院(系):机械工程学院 艺术学院 外语系
第二组:朱忠义 赵永林
检查院(系):工商管理学院 财经学院
第三组:赵广兴 张保龙
检查院(系):电气工程学院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第四组:罗来兴 王敬伟
检查院(系):信息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工程系 车辆交通工程系
第五组:赵秀英 易伟
检查院(系):音乐系 体育系
第六组:于海燕 王浩霖 检查多媒体教室上课出勤情况
五、检查要求
1.各院(系)要将学生报到人数和出勤人数作为检查重点,逐一登记上课班级出勤,督促学生按时报到并上课。
2.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3.各院(系、部)要对本部门的教学准备工作、期初教学运行等情况认真自查,并将期初教学自查总结于9月4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教务处 督导办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