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合理安排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现就制定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教学执行计划的原则:
1.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程计划,开出所有课程,教学执行计划周学时一般控制在22学时以上(公共课要求具体见附件)。
2.各院系要与实验中心和校企办结合,制定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执行时间。有校外实习的院系,请提前联系好单位,以便确定具体实习时间。
3.各院系要根据原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合理制定下学期各专业的开出课程,课程不能重复开设,注意课程先后顺序的安排。选修课开设时,各院系要严格把关,注意课程的衔接关系。对要开出选修课的院系要上报选修课申报表,具体见郑科院教〔2010〕32号关于公布选修课管理办法的通知。
4. 各院系要利用教务管理系统制定教学执行计划,由教务处进行审定,最后经主管院长审定下发执行。
5.教学执行计划如与人才培养方案不一致,需经教研室讨论,由院系审核,向教务处提交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调整。
二、时间安排:
各院系制定教学执行计划截止时间为:10月30—11月6日所有课程全部录入系统,11月7—13日校外实习安排完毕,11月14—20日,校内实习实训安排完毕,教务管理系统权限开放时间至11月20日下午16:30。
附件: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安排.doc
教务处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