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检查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规范考试管理,提高试题和试卷质量,更好地促进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根据教学评建工作要求,决定继续对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开展检查工作。为切实做好本次试卷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本科试卷(期末考试),重点对实施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试点试卷及考试材料进行检查。
二、检查时间
4月11日-16日各教学单位自查,4月19日-22日教务处、质管办、督导办复查。
三、检查内容
详见《郑州科技学院课程考试试卷质量及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四、检查与评价办法
各院(系、部)试卷质量检查工作小组对期末考试、考查试卷进行自查,并填写《郑州科技学院试卷复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连同试卷检查的自评报告,《郑州科技学院试卷自查表》(见附件二),交予校检查组。
学校试卷质量检查与评价专家组通过抽查各教学单位的期末考试及补考试卷,按照《郑州科技学院试卷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3),认真检查各院(系、部)试卷的命题、评阅、分析、存档等工作,对各单位试卷评阅及考试管理作出综合评价,并填写《郑州科技学院试卷检查情况汇总表》。
五、说明
1.各院(系、部)试卷质量检查工作小组的复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并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和改进本单位教学工作的依据之一;对违反学校规定的做法应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其整改并及时上报学校。
2.学校试卷质量检查与评价工作结束后,将检查和评价结果通报全校并反馈至相关单位。
3.试卷质量检查与评价专家组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反学校规定的做法,将依据《郑州科技学院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给予相关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4.试卷质量检查与评价结果作为评价各院(系、部)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本单位试卷命题及阅卷质量,主动做好试卷质量的自查评价工作。将试卷检查所得到的评价信息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教师,并作为以后教师命题、评阅试卷工作的有效参考。同时,对试卷存档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存档地点要给予高度重视。
附件:试卷质量检查与评价实施办法
教务处
2016年4月
附件:试卷质量检查与评价实施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