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教师评学工作定于第13周进行,教师评学是学校一项重要的信息收集工作,将纳入到院(部)工作考核及教师个人年终考核,请各院(部)务必精心组织,全体教师应严肃对待,认真操作,按时完成评学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操作流程
1.教务管理系统登录方式:
外网http://125.219.158.34/;
内网http://10.100.100.33。
2.登录系统后,点【教学质量评价】→【教师评学】菜单。
3.对所带已开课班级进行对应项的评价,评价结束后检查是否评价成功。
二、教师评学要求及结果分析
1.评学时间:12月1日(8:00)-12月7日(23:00)。
2.参评人员:全体任课教师(包括带课的管理人员、兼职教师、外聘教师)。
3.评学工作纳入教师年终考核。
4.思政部、基础部、体育部教师评价班级不少于所带班级总量的1/6,其他教师对所任教已开课班级进行评价。
5.院(部)应对本单位教师评学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教师评学质量分析报告,作为改进教学管理和加强学风建设的依据。质量分析报告内容包括:组织情况、评学结果、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未进行评学的教师名单(见附件)等方面,要客观分析问题,注意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各院(部)于12月14日前将电子稿和纸质稿上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6.质量分析报告字体要求:
标题为: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院(部)教师评学质量分析报告
标题字号:标题2号黑体
正文:小3号仿宋,行距28磅
正文一级标题:3号黑体
二级标题:内文中的3号楷体,
三级标题:小3号仿宋,加黑
7.学校将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教师评学质量分析报告,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参考。
各院(部)应高度重视教师评学工作,做好本部门教师(含专、兼职及外聘教师)评学的宣讲工作,尤其要使外聘教师熟悉教师评学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师评学工作。
附件:未进行评学的教师名单
教务处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