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教师评学工作定于第14-15周进行,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全体任课教师(包括兼职教师、外聘教师),在12月5日-12月12日期间认真进行对学生的评价。
教师评学是学校一项重要的信息收集工作,将纳入到院(部)工作考核,及教师个人年终考核,请各院(部)务必精心组织,全体教师应严肃对待,认真操作,按时完成评学工作。
一、操作流程
1.郑州科技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网址:
校内登录http://10.100.100.33/
校外登录http://125.219.158.34/
2.登录系统后,点【教学质量评价】→【教师评学】菜单。
4.对所代班级进行对应项的评价。每评价一个班级均需保存并提交,评价结束后检查是否评价成功。
二、教师评学要求及结果分析
1.未参加评学工作的教师学期末不能评为优秀,并将未评教教师名单进行公布。
2.教师应对所任教的所有班级进行评价,思政部、基础部、体育部教师评价班级不少于所带班级总量的1/6。
3.院(系)应对本单位教师评学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教师评学质量分析报告,作为改进教学管理和加强学风建设的依据。院(系)于12月14日前将电子稿和纸质稿上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质量分析报告内容包括:组织情况、评学结果、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未进行评学的教师名单(见附件)等方面,院(系)应客观分析问题,注意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后期应有取得效果的材料与之对应。
质量分析报告字体要求:
标题为: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院教师评学质量分析报告
标题字号:标题2号黑体
正文:小3号仿宋,行距28磅
正文一级标题:3号黑体
二级标题:内文中的3号楷体,
三级标题:小3号仿宋,加黑
4.学校将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教师评学质量分析报告,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参考。
各院(部)应高度重视教师评学工作,做好本部门教师(含专、兼职及外聘教师)评学的宣传工作,尤其要使外聘教师熟悉教师评学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师评学工作。
附件:未进行评学的教师名单
教务处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