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全面检查教学系统本学期工作的完成情况,确保期末教学任务的完成和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的到位,学校将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时间
1.院(系、部)自查时间:2016年12月26日-2016年12月30日
2.学校抽查时间:2017年1月3日—1月8日
二、教学检查内容
1.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期中教学质量检查院(系、部)问题整改及落实情况。
2.教研室工作情况。主要检查教研室会议记录、工作总结、听课记录、辅导答疑、作业批改、教师培养培训、教师考核、教师业务档案等。
3.毕业设计(论文)。主要检查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及重点课题落实情况。
4.下学期教学准备。重点检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课表编排等情况。
5.教学材料归档情况。主要检查本学期以来各类教学材料归档情况。
三、教学检查方式及要求
1.院(系、部)自查
要求各院(系、部)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检查,并根据自查情况撰写期末教学工作自查总结(电子稿和纸质稿),于1月3日上交教务处。
2.学校抽查
督导办、教务处将抽查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后教务处将以简报形式通报检查情况。
教务处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