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切实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不断提高自考助学本科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水平,激励自考助学本科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者工作积极性,决定开展自考助学本科工作与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自考助学本科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办自考助学本科专业的院系和从事自考助学工作的个人;
2. 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教学秘书和教研组长。
二、评选条件
(一)自考助学本科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 开办自考助学本科工作两年以上;
2.严格贯彻执行河南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及学校自考助学工作政策和文件,执行力度大;
3.近两年(2012年上半年—2013年上半年)新生入籍规模在200人以上(按已交学费人数计算);
4.招生、助学、网络学业综合评价、考试组织、考籍管理等工作环节顺利开展,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失误。
(二)自考助学本科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贯彻执行自考助学工作政策,热爱自考助学工作,积极主动与教务处联系沟通,热心为学生服务,从事自考助学工作两年以上;
2.本院(系)或本专业近两次(2012年上半年、2013年上半年)新生入籍规模在100人以上(按已交学费人数计算);
3.在新生入籍、教学管理、考务考籍管理工作中无差错或重大失误。
(三)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的精神;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热心为师生服务,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且成绩突出;
3.积极参与教学工程建设,参与完成或正在承担市级以上教学工程项目建设任务;
4.担任相应职务3年以上。
三、奖励名额
自考助学本科工作先进集体1个,自考助学本科工作先进个人3人,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3名。
四、有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加强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把评选推荐工作的过程作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提高管理水平的过程。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客观公正,不得弄虚作假。
(二)自考助学本科工作先进集体填写《2013年度自考助学本科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 写《2013年度自考助学本科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填写《2013年度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
(三)12月28日前,自考助学本科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材料提交到教务处考务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材料提交到教务处师资科,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同时提交。
附件:
1.2013年度自考组学本科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2.2013年度自考助学本科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3.2013年度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