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音乐系:
为推进学校艺术、音乐类本科专业评估工作进度,提高评估工作质量和效率,迎接下半年省教育厅专家组评估,按照校内工作计划安排,决定近期开展自评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
组长: 周文玉
副组长:刘亮军、黄东
成员: 李根生、方毅、高占盈、徐春花、杨结实、赵永林
联络员:汪筱苏
二、检查时间与工作流程
1.检查时间:4月30日上午,9:00-11:30,艺术学院
4月30日下午,2:00-4:30,音乐系
2.检查工作流程
(1)院、系领导汇报(20分钟)
(2)实地查看硬件设施(30分钟)
(3)查阅档案资料(30分钟)
(4)召开座谈会(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30分钟)
(5)汇总与反馈(40分钟)
三、相关要求
1.自我评估依据:省教育厅音乐、艺术专业检查评估文件。
2.院、系领导汇报须有PPT和纸质材料,汇报材料要客观实际,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解决意见。
3.4月18日前两个教学单位将按评估佐证材料按要求准备到位。
4.学生座谈会15人左右,教师座谈会8人左右。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