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教务通知1063:关于下发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08级专科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4年07月28日 00:00 点击:[]

各系(院)、(部):

根据学院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结合学院的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了迎接本科学位评估和教学水平评估,各单位要按评估要求认真检查本学期最后阶段的教学情况。对于期末考试,学院要求进一步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风建设,特别是对试卷的命题和审查、试卷评阅与成绩登载等环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现将08级毕业班的期末考试、补考工作作如下安排,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严格按照我院《考试质量管理工作手册》的要求,认真组织好考试各个环节的有关工作,确保考试质量。

一、考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安排

1、期末考试时间为2010年12月4日—5日(共2天),各门课程应于2010年12月1日前停课。

补考时间为:2010年12月16日、17日。

2、实验课、实习和考查课等课程或课程教学环节的考核分别由实验中心或各系(院)、(部)组织安排,于2010年11月25日前考核完毕。

3、对于外出顶岗实习学生的课程考核按照具体的方案执行。

3、原则上要求进入期末考试期间的考试课程不超过四门,其程序应遵从《考试质量管理工作手册》。

4、考试日程安排

上午第一场:08:00--09:40 第二场:10:00--11:40

下午第一场:13:30—15:10 第二场:15:30—17:10

二、命题工作安排

1、2010年11月10日前系部将《命题通知书》、《命题审查表》送交命题教师,并在一个星期之内命题完毕。

2、2010年11月20日前,系部将所选试题送交文印室。

3、2010年12月3日前,系部安排专人填写试卷袋、装卷、密封,教务处派人抽查。

4、2010年12月3日前,上交考场安排表(监考教师、考场号等)。

(二)具体工作要求

1、各教研室要组织专题教研活动,对所属课程逐门进行命题研究(包括必修课、选修课,考试课、考查课等)。分别依据各自的教学大纲和教材,并根据课程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分别组织命题。 “试卷模板”可在校园网教务处的网页上“下载专区”下载。

2、坚决杜绝试题泄密和漏题现象。凡造成试题泄密和漏题的,将对责任人严肃处理,并与年终考核挂钩。各课程可以组织学生或辅导学生复习,但严禁以复习、串讲之名,将与试题有关的内容透露给学生;更不得出包括有考题在内的复习题、参考资料等。

3、期末考试阶段各系(院)、(部)、教研室主任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审查试卷和试卷分析。各教研室主任要严格按照我院《考试质量管理工作手册》和有关规定履行职务,切实负起责任。对于因命题质量问题或计分、合分等错误而引发的考试事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考务工作安排

考务安排严格按《考试质量管理工作手册》进行。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各系(院)、(部)负责在2010年11月30日前将08级专科每个班级的学生名单和教务系统中的名单进行核对,并要保持一致。否则,将会出现成绩无法正常录入教务系统。如有休学、退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的请立即到学生处办理。

3、各系(院)、(部)要成立以系部主任为主考、副主任、助理为副主考、班主任为考务人员的领导机构,进一步认识和强化考试组织和管理工作的分工,实施考试工作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考试工作三级分工与三级责任制。

4、各系(院)、(部)要在2010年12月3日前依据《考试质量管理工作手册》对监考员和巡视员以及全体教师进行考前培训,并在每场考试前举行考前会议,以切实加监考工作,严格考场纪律。凡是对考场违纪、作弊考生视而不见的监考员要从严处理;对于不按《考试质量管理工作手册》要求,而擅自从轻处理或不处理的,要按教学管理事故处理(郑科院教〔2010〕26号)。

5、各系(院)、(部)要加强对考场和全部考试工作的督导和巡视,领导要亲自带队,组织相关教学管理人员等对考试全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考务办公室。

6、因期末考试需要大量的监考人员,原则上要求所有专职人员都要参加监考,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各部门主管领导批准,报人事处方可请假。

7、考试期间,各系(院)每天至少对考场打扫卫生一次,对考场内(含课桌斗)的所有文字材料及纸张进行清理。学校将每天对各学院的考场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对卫生较差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四、做好预防和控制考试违纪作弊的专题预案

各教学单位都要制订并认真实施“预防和控制考试违纪作弊的专题预案”,其预案包括以下内容:

1、如何对教师、学生进行考风考纪专题教育,列出具体日程、组织者和参加人员。

2、如何预防和控制教师透题或试卷传送中泄题等事故的发生,列出具体措施。

3、如何严肃考场纪律,制止或预防、控制考生违纪作弊。

4、如何加强监考及考务工作人员培训,并监督其工作,列出责任人,日程和有关要求。

5、如何控制好阅卷评分和成绩登记环节中的作弊行为,列出具体措施。

制订好的预案应于12月1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五、评卷及成绩录入工作安排

1、每门课程考后,最迟在半天内将试卷转交给相应系、教研室评阅,特别是公共教研室应提前做好接收试卷的准备工作。交、接试卷,双方要当场审验,并签字办理相关手续。

2、教师的阅卷、评分工作按《考试质量管理工作手册》中的《阅卷基本要求》进行。每大题的题首要写该题所得的分数,签名,但必须在卷首的得分栏内签名。若阅卷评分为一人,或一人连续阅评几道大题,可以在相关的几道大题后用大括号括起来,只签一个名字;若不是连续的题目,则要分别签名。

3、由各系(院)、(部)总负责本各系(院)、(部)所有学生的成绩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的工作。在具体操作上原则要求我校专职教师必须自己录入成绩;对于兼职教师不会操作电脑的,因不能自己录入成绩,应报各系(院)、(部)安排专人帮助录入成绩。各科成绩要在考试结束三天内录入教务系统,全部课程的成绩最迟在全部部考完的三天内录入教务系统(即在系统内完成提交)。没有录完成绩的教师或工作人员不得放假,直到完成。在录入过程中出现成绩录入错误的,实行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考核材料的整理、装订和保管要求

所有课程必须有考核。考核要根据课程特点和学生实际,可以采用各种合适的形式和方法。如果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上已明确规定了考核方式的,按规定执行;《方案》上未明确规定的,由课程所属教研室和任课教师决定考核方法,拿出考核方案。

各课程(包括单独考核的课程教学环节)的考核无论用何种形式和方法,都必须有考核的基本材料。包括:题目、答案(或要点)、评分标准、试卷分析(或成绩分析)、成绩登记表。若为闭卷笔试的考试课程,除了以上材料外还应有A、B卷,并有命题(试卷)审查表、试题细目表(试卷蓝图)等。每门课程在考核结束后(阅卷评分后)要进行考核材料的整理、装订。对闭卷笔试的考试课程要按《学生试卷册》和《试题资料册》分别进行整理装订。其中补考的材料除了不做《试卷分析》外,其余材料全部进行整理、装订。对于非闭卷笔试的课程只整理装订成《学生试卷册》,可以不做《试题资料册》。

七、缓考工作安排

各系(院)、(部)对申请缓考的要从严掌握。凡正常在校学习的学生,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缓考。对确需缓考的学生,须由学生个人填写缓考申请表,说明理由,在考试一周前经系教学副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注明缓考的课程。缓考的学生随下学期的补考进行考试,若考试成绩不及格,不再安排补考)。

期末考试是一项复杂细致的系统工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偏差或失误,都会造成麻烦或损失,所以对考试的命题、制卷、阅卷、评分、登分及考务方面的工作都要严格执行学校《考试质量管理工作手册》的要求。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考前对师生的动员教育工作,监考教师和巡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为学生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

教务处

二○一○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