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已于上学期末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学生可以上网查询,如果查询的成绩有误,可以由本人申请成绩更正,先将成绩查询、更正成绩的具体办法安排如下:
一、申请成绩查询、更正时间
2012年9月1日-9月7日,逾期不予办理。
二、具体操作流程
1.申请人从教务处网站下载《考试成绩查询申请表》,填写有关内容。
2.申请人持《学生证》和《考试成绩查询申请表》到所在学院办理审批手续。由院长签署是否准予查询的意见。
3.经学院批准后,教学助理(辅导员)持该学生的《学生证》和《成绩查询申请表》到教务处查询。
4.教务处根据学生提出的申请,核查学生的考试成绩。其基本步骤是:
第一步:用原始的《学生学习成绩登记表》和《单科成绩登记表》对照,查看是成绩是通知错误、还是成绩评定(卷面成绩与平时成绩综合折算)计算错误。如果两者无误,应进行第二步。
第二步:从试卷袋中取出原始答卷,查看是否为卷面登记错误、总分合计错误,还是阅卷评分错误。
5.考试成绩查询结果的处理
(1)如果是成绩通知错误,而不是记载、评分错误、应以教务处保存的《单科成绩登记表》的记载成绩为准。
(2)如果是将期末考试成绩与平时成绩、理论课考试成绩和实践课考试成绩综合评定时计算方面的错误,应由教务处按规定的计算办法重新计算。
(3)如果是阅卷中的错误,包括成绩登记错误、总分合计错误或者试题评分错误等,应由教研室查实情况,予以纠正。
(4)如果阅卷环节、总成绩评定环节没有差错,而是在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时错误,由教务处予以纠正。
对于以上第1、2、3种情况,应由教研室任课教师填写《成绩更正通知单》,并告知学院予以更正。对于第4种情况,学院填写《学生成绩更正通知单》,并更正。对于成绩查询结果无误,由查询受理单位告知学生。
查询工作结束后,由教务处收缴《成绩查询申请表》。每学期第3周或补考成绩公布之后的两周内,学院向教务处报告学生成绩查询和更正的汇总情况。
6.考试成绩查询的注意事项
(1)学生查询成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查询费用。
(2)学院在查询成绩时,应注意保持好试卷的顺序,不得造成试卷乱序,不得丢失试卷,并注意不泄露其他学生的成绩、试卷等有关信息。
(3)成绩查询后,需要更正成绩的,有关单位必须按要求办理,并注意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并及时向学生本人通报结果。
附件:郑州科技学院成绩查询申请表
教务处
2012年8月21日
郑州科技学院成绩查询申请表
学生姓名
| | 学 号
| | 教育
类别
| | 学历
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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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 专 业
| | 年级
| |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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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申请查询 学年第 学期的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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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课程名称
| 得知成绩
| 自我估计成绩
| 查实后的成绩
(查询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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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查询原因: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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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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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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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每学期第2周以前,可申请查询上一学期的考试成绩,逾期不再办理查询手续;补考成绩查询,应在补考成绩公布后1周内申请。表中“教育类别”指普招、成招或其他;“学历层次”指本科、专科。
2、本表由学生本人从教务科研处网站下载,填写后送系部审批;本表由最后的查询单位收缴保存(教务科研处)。
3、学生查询成绩后,需要更正成绩的,教研室或系部应填写《成绩更正报告表》,并持本表到学校教务科研处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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