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确保本学期各学历形式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认真做好本次考试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现将本次期末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专业(基础)课命题安排
(一)命题时间安排
1、2010年5月15日前,系部将《命题通知书》、《命题审查表》送交命题教师,并在一个星期之内命题完毕。
2、2010年5月22日前,系部将所选试题送教务处审核、验收,并填写《试卷印刷申请单》,合格后送文印室印刷。
3、2010年6月10日前,系部安排专人填写试卷袋、装卷、密封,教务处派人检查。
4、2010年6月15日前,上交考前教育小结、考场安排表。
5、考试时间:2010年6月17日-2010年6月24日
(二)具体工作要求
1、教学助理负责将命题通知书下达给命题教师,通知命题教师开始命题。试卷模板由教务处统一制定。试卷模板请到教务处网站-考试考务-考试用表(http://jwc.zzist.net)。
2、命题教师要严格按命题时间和命题通知书背面的《命题要求》进行命题。
3、命题教师须将试题、标准答案(标准答案命题教师自留一份,以备评卷所用)、命题审查表等上交系部。
4、由系部(教研室)主任进行审题、选题,严格按照试卷审批程序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要认真填写《命题审查表》。不符合要求试题要退回并限期完善。审核完毕,系部主任签字,报教务处审核。(注:系部电脑要设立密码,发现漏题、泄题者将上报学院严肃追究系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印卷、装卷、试卷保管
系部将用于当次考试的试题(电子稿)、试卷印刷数量(试题印刷数量在实际考试人数的基础之上加印10份)交教务处审核,填写《试卷印刷申请单》,合格后签字。交院印刷室审核签字,并由系部指定专人做好校对工作,校对无误后交印刷室印刷。在此期间,系部要与院印刷室紧密结合、相互配合,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6、系部按考试日程安排认真、准确填写试卷袋上的信息,并安排专人在绝对保密的情况下分装试卷(严厉杜绝使用学生分装试卷,发现后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检查无误后予以密封,并由专人保管。
7、考场布置
本次期末考试系部要严格按照考试日程安排设置考场,考场安排按照《郑州科技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手册》来安排考场,考试系部主要负责:卫生打扫、布置桌椅、张贴考号、考场标志、黑板固定内容的书写、保管好所用考场物品等。
8、考前教育
各系部要以班级为单位,对所有考生进行考前考风考纪教育,宣讲考试规定,让学生树立“遵纪光荣,违纪可耻”的信念。
9、阅卷
本次期末考试结束后,阅卷教师在接到试卷后,评卷工作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成绩统计、成绩分析、成绩登记、成绩录入等工作。
评卷的具体要求按《评卷要求》执行。
10、成绩分析
成绩分析,必须由阅卷教师本人、用黑色笔认真书写(主要从成绩分布、状态分析、学生掌握知识程度和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客观小结)。《成绩分析表》要同试卷(密封)、成绩登记表(密封)、标准答案、评分标准一起上交系(部)。
11、成绩录入
阅卷教师做完做完成绩分析、统计后, 08、09级学生成绩要登录到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成绩录入。
二、公共课命题安排
(一)09级公共课程
1、本科: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考试)
形式与政策(考查)
高等数学2(考试)
大学物理1(考试)
2、专科:
毛泽东思想概论(考试)
音乐鉴赏(考查)
大学生职业发展规划(考查)
大学英语2(考试)
形式与政策(考查)
高等数学2(考试)
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
注:高等数学课程为专业基础课,由系部安排教师命题。
(二)08级公共课程
1、本科:
中国近代史纲要(考查)
形势与政策(考查)
大学英语4(考试)
2、专科:
形势与政策(考查)
大学生职业发展规划(考查)
应用文写作(考查)
社交礼仪(考查)
(三)公共课程的命题由基础部统一安排
考查课程和选修课程命题教师必须填写《考查课课程考核方式申请表》,并制定出考核方案,交基础部审核,教务处汇总。
非考查课程和选修课程命题,必须命A/B两套试题,包括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所有命题必须按照教务处下发的《命题通知书》背面的《命题要求》进行命题。命题结束填写《命题审查表》和《试卷印刷申请表》,基础部审核、选题,交教务处签字、印刷。
三、考试工作纪律
1、各系部要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系部主任、教学助理要亲自抓好本系部考试组织工作,做到责任到人,严格规范。
2、考后各科试卷、学生学习成绩登记册、成绩分析表、及格率统计表等所有考试成绩材料要按时上交,经教务处审定后,存入学院教学档案。
3、根据教育部评估和档案工作要求,在考后的各项工作中,各种数据和报表填写必须用黑色笔填写,否则视为不合格,重新整理。
4、在命题与考试过程中,发现兼任教师透(泄)题者,停止聘用,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专任教师透(泄)题者,全院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5、在考试组织、印卷、装卷、评卷工作中,系部因管理工作失职,出现透题、泄密、大规模舞弊问题,将追究当事人员的责任,并与系部考核挂钩。
6、凡考试作弊的考生,一经确认,严格按照《考生违纪舞弊处罚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该生的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资格、入党资格和专升本资格,担任学生干部的撤销其职务。
望各系(部)严格按照此通知执行!
教务处
2010年4月28日